一、办学宗旨
汇聚国内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青年美术创作人才,特别是一批有志向和艺术追求的青年美术新生力量,在专业深造、学习的同时,倡导民族题材创作的创新与实践,为少数民族美术创作人才构建培养与提高的机制和平台。
二、 教学方式
学习采取全脱产集中面授的教学方式。邀请国内知名艺术家、学者、画家、教授及中央民族大学师资资源,共同指导的实践性教学方式,引导学员进行民族风格化的艺术实践。举办结业展,面向社会展示成果。
三、 招收对象及条件
1.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从事民族美术创作的少数民族文化干部或创作人员,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青年美术干部及长期在基层教学的青年教师,具有美术专科以上学历。
2. 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全国性美术大展一次以上、参加省、市级展览二次以上者(展览获奖者优先)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由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可以申报。
3.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 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3 月1日 — 2013年4月5日。面报、函报均可(函报以寄到日期为准)。
2. 报名地点: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办公室
3. 报名时应交以下材料:
a. 填写《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青年美术家高级研修班报名表》一份,字迹工整、内容详实;
b. 个人优秀作品图片资料8-10幅。
c. 本人最后学历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四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生名额:30名。(中国画专业、油画专业、版画专业、水彩粉画专业)
五、录取方式
经审查初评入围后,另行通知专业考试、面试时间,复试合格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学员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报到,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入学通知书、学历证明原件。
六、 研修期限
一年(2013年4月 ─2013年12月)。
七、结业
培训期满,成绩合格,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八、有关费用
在学习期间学杂费、食宿费、材料费、外出实习考察费等国家给与适当补贴,其他均由本人自理。
九、入学后,校方将对学员进行复试审查,一经发现与申报条件不符合,即取消学员资格。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孙晓军 李爱民
E-mail: mdmsxy@yahoo.com.cn
联系电话:(010)68932806 (010)68932060 传真:(010)68933274
咨询电话:(010)59759379 中国美术家协会 董竟成
*学员在学期间不转户口。
*学员在校期间的管理按学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